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联合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外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增长稳就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作为外向型经济城市,深圳外贸出口连续30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对稳住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持力度,《意见》提出四方面24项具体措施。在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抓实抓好外贸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外贸融资需求,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创新信贷产品,稳定和扩大重点领域进出口,发展外贸供应链金融;培育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融资中的使用。
在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提升跨境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拓宽外贸新业态跨境结算渠道,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规范创新发展;鼓励银行及相关机构为重大交易平台跨境结算提供便利,提升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支持跨境贸易结算境内外联动。
在丰富配套金融支持方面,《意见》鼓励银行服务外贸企业增强应对汇率风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推广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参与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银政企对接;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前海30条”。
此外,《意见》提出,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实效。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外贸金融政策和产品服务宣介,加强科技赋能,强化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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