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聚焦三年行动 突出高质量发展 整合优化全市考核评价工作”新闻发布会,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原春凤介绍,长期以来,驻沈金融机构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精准服务,为沈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沈阳未来将金融机构纳入评价激励范围,是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举措。
按照评价激励方案,沈阳将评选出“全面振兴新突破突出贡献驻沈金融机构”10家,包括银行机构7家,保险机构3家。评价指标的设立主要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百姓角度进行考虑。对银行机构设置三项评价指标,分别是:当年新增贷款规模、累计投放贷款规模、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率。对保险机构设置三项激励指标,分别是:当年保费收入规模、赔付金额、保费收入同比增长率。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引导保险机构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对保险机构理赔速度和理赔质量方面存在突出反映的,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将取消评选资格。
下一步,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将继续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百姓的金融获得感,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在新时代沈阳振兴发展新突破中贡献金融力量。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