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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2021年货币信贷工作意见

2021-03-23 09:21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新疆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更好发挥金融调控作用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效能,从落实货币政策、做好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加强重点支持、强化金融服务、发展金融市场七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提升政治站位,紧扣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不断强化金融支持的力度准度精度,切实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意见》明确,要认真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时度效,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避免大起大落,力争整体贷款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强化结构调整,持续提高小微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款比重。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LPR内嵌入FTP,巩固贷款实际利率下降成果。

《意见》指出,要持续开展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搭建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及尽职免责“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协同推进克拉玛依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继续落实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两项直达工具,加快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开发,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合理延期需求应延尽延。着力做深做实银企融资对接,精准高效满足企业有效融资需求。

《意见》强调,要持续巩固拓展金融扶贫成果,不断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支持质效,以支持产业发展为着力点,支持打造南疆薄皮核桃、库尔勒香梨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意见》明确,要持续加强对重点环节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做好自治区重大战略和区域特色金融服务,精准加大对自治区“十大产业”、装备制造、纺织、旅游等领域的金融支持。

《意见》要求,要坚持防范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扎实做好各类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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