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区内银行业保险业创新发展,北京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简化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区内银行保险市场准入工作。
《实施细则》重点在两方面简化了准入方式。一是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将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高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将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二是精简报告备案材料。在确保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报告材料进行了适当简化。以银行支行设立为例,在《实施细则》落地前,机构设立包含筹建和开业两个环节,需提交近20项材料;在《实施细则》落地后,仅需提交一次报告、7项材料。
据悉,目前23家银行保险机构在区内设有173家支行和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其中18家机构有在区内进一步新设或迁入分支机构的需求,《实施细则》的落地将极大减轻机构负担。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和政策辅导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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