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强化担当作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疫情发生以来,省财政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从目前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省财政厅日前再出政策,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作用,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
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再担保费补贴力度。为降低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和综合融资成本,省级财政对纳入省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万元及以下且年担保费率1%以下、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且年担保费率在1.5%以下的业务,按照担保金额的0.5%给予担保费补贴。对纳入省再担保体系,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单户担保责任余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同时,鼓励融资担保业务发生地所属市州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
提高省级财政代偿补偿比例,压实各方分担责任。为减轻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负担,省财政将原由融资担保机构承担的代偿责任比例降低10%,降低部分改由省级财政承担,以此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担保力度。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尽快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切实履行10%的分险责任,引导合作银行落实20%的分险责任。
省财政厅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较上年底增长25%,实现纳入我省再担保体系的业务新增100亿元目标。省级财政对业务规模扩大和降低费率成效明显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纳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相关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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