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保监会下发类金融监管文件《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近年来,商业保理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合规操作、非正常经营的情况。本次通知的出台对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光明论》通过对《通知》的解读,积极向公众科普商业保理的相关概念和业务范围,助其分辨潜在风险,保护自身权益,同时说明保障行业商业保理健康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本期【金融专家网上说】邀请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韩家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宋华进行独家解读。
宋华介绍,从今天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它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是多元化的,也是不一而足的,那么它就迫切需要我们的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比如“保贷联动”“投贷联动”,即保险与保理公司或者跟银行贷款之间联动。韩家平介绍,本次《通知》面给定了一些量化指标,对于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用账款的比例,对保理公司来讲不得超过50%,受让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不得超过40%,这些是业内反应比较大的两条定量指标。
《通知》发布后,各地监管部门和商业保理企业纷纷响应,进行自身核查和自我防范,以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提高、净化整个保理行业的发展,为商业保理发展打造良性环境。
“让商业保理公司提升风险管理的能力是我们现在急迫解决的问题。” 宋华认为,良性环境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商业文明和商业信用的社会商业信用鉴定问题;二是整个商业保理公司有效经营的同时,让产业企业在线确权的问题;三是解决企业拖欠上游供应商资金太久,延迟支付的问题。“保理公司和银行应该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帮助保理公司解决融资问题。”韩家平认为,国内不容许银行成立保险公司,所有保理公司由实体企业成立,目前信贷机构都接入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是我国很少有保理公司介入征信系统。
目前,在《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监管背景下,商业保理不仅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公司资金周转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面对不断扩大的市场信用风险下,保理公司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并且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基本要求下,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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