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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证券期货争议解决新高地

2025-09-30 10:42
来源:金融时报

继深圳、上海之后,北京在构建证券期货专业领域争议解决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9月25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和北京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北仲”)发起设立的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启用仪式暨《证券期货仲裁规则》与十大仲裁经典案例发布会在北京举办。

“我国仲裁事业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在服务国内外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表示,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设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专业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建议中心持续深化专业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多方协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证券期货仲裁平台。

今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仲裁法,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建设和仲裁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在中国证监会原首席律师焦津洪看来,完善证券仲裁行业仲裁制度,后续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根据实践不断修订仲裁规则,设计出更方便快捷、成本更低的仲裁服务流程。”焦津洪认为,更重要的是,在拓展范围方面,探索将仲裁适用于更广泛的纠纷类型,如虚假陈述、债券违约等涉及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复杂案件。

三地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启用

“仲裁是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专业性强、程序灵活、经济高效、裁决可依法强制执行等优势,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程合红表示。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提出“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同年10月,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提出“支持、推动证券期货业务活跃的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

2021年11月、2024年12月,深圳、上海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先后落地。据悉,自试点以来,上海、深圳的4家试点仲裁机构共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涉案争议金额1000多亿元,为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

对于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设立,程合红表示,北仲在金融仲裁领域积累了深厚经验,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中国证监会将从加强专业支持、推动仲裁员队伍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深化仲调对接等方面,支持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纠纷化解能力。

“北京始终致力于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服务国家金融战略的重要支撑,北仲在处理金融争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和丰富实践,为首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提供了专业保障。”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尹航表示,希望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未来继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市场信心,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并在国际仲裁领域发挥更大影响力。

在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启用仪式上,北仲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资本市场学院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各方均表示,将协同推进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高标准运营,凝聚行业共识与力量,共同开创资本市场“多元共治”纠纷解决的新格局。

大力发展证券仲裁恰逢其时

9月25日,北仲发布了《证券期货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共17条,围绕证券期货纠纷“专业性强、涉众面广、时效性高”的三大特点,确立了“专业化、高效化、智能化”的核心原则。

据北仲委员兼秘书长姜丽丽介绍,《规则》呈现六大创新亮点:一是拓宽适用场景,明确在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章程等文件载明仲裁意思表示可适用该规则;二是推进数智仲裁,明确仲裁程序优先通过数智平台在线进行,提升当事人仲裁体验;三是完善调解机制,引入“先行调解”与“专家调解”机制,双轨并行促进柔性解纷;四是优化群体解纷,规定仲裁代表人、合并仲裁及示范案件制度,多维保护投资者权益;五是探索先行赔付,鼓励先行补偿投资者损失,体现仲裁制度灵活性与人文关怀;六是丰富规则配套,保持制度弹性,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并最大化便利当事人。

“《规则》的制定旨在为资本市场提供一套更加精准、灵活、高效的争议解决专业方案,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与高质量发展贡献仲裁智慧与力量。”姜丽丽说。

“重视并支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实际上已是一个国际趋势。”焦津洪表示,今年9月,美国证监会(SEC)对其执行了数十年的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即允许上市公司禁止股东发起集体诉讼,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股东争议。而这一变化预示着,未来,美国大量的证券纠纷解决很可能将从法院诉讼转向仲裁解决。

在焦津洪看来,中国大力发展证券仲裁恰逢其时,符合大国博弈与资本市场发展需要。“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约15万亿美元(超100万亿元人民币),居世界第二。在大国博弈提升资本市场‘软实力’的背景下,大力推动证券仲裁这一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不仅是与国际趋势接轨,更是战略上的必然选择。”他说。

从服务机构到护航中小投资者

《规则》发布当天,来自北仲的10位资深仲裁员依次发布并解读了十大仲裁经典案例,涵盖融资融券、中票、债券、私募基金、跨境衍生品、信托、担保、股票收益权转让、证券虚假陈述等多个不同类型的案件。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仲裁经典案例与《规则》协同发布,不仅凝练了北仲在金融仲裁领域的智慧与实践,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预期,对提升仲裁公信力、推动市场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公布的10个案例来看,中国的证券仲裁实践存在一个显著特点,即覆盖范围有限。”焦津洪表示,现有案例的当事人几乎都是私募基金、机构或成熟合格投资者,属于机构和专业投资者之间的纠纷。与中国超过2亿股民的结构相比,现有仲裁尚未有效覆盖最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群体。数据显示,中国约90%以上的股民资产规模在50万元以下。

如果证券仲裁要在中国资本市场纠纷解决中发挥更大作用,就不能只服务于大型机构,必须着眼于中国“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现实国情。“中国的集体诉讼制度与美国不同,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主导,避免了滥诉风险。因此,我们的证券仲裁无须照搬美国模式,而应探索出一条能够有效补充诉讼、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中国特色道路。”焦津洪进一步提出。

“未来,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将依托北京作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资源优势,积极对接国际仲裁标准与实务经验,建设成为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专业化、高水平证券期货争议解决平台,不断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仲裁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仲裁智慧与力量。”北仲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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