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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严管”态势持续 前5个月60余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被立案

2024-06-05 10:0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严监严管”态势持续。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截至6月1日,按立案调查公告日统计,A股已有6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其中,5月份就有19家公司或其关联方被立案调查,释放出强监管信号。立案原因包括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涉嫌内幕交易等,其中,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的上市公司多达40余家。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认为,上市公司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被出具非标意见、受到监管问询,甚至被立案调查,这与当前上市公司严监管,尤其是紧盯与严惩上市公司“首恶”密切相关。

近期被立案上市公司增多

近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证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防务”)、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等多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上述这三家企业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均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5月29日晚间,ST证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5月28日,“转板第一股”观典防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其实控人高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其实控人高明进行立案调查。5月24日晚间,正威新材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事实上,今年以来,被证监会立案的公司还不止上述这几家。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截至6月1日,今年以来,A股已有61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较去年同期增长32%。按被立案对象划分,超半数的被立案对象为上市公司本身,有39家;有17家公司公告显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控股股东/股东/高管被证监会立案。

事实上,新“国九条”发布以来,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增加:4月12日至6月1日期间,有36家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此同时,新“国九条”发布后,从立案到查明调查速度加快。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占多数

从今年上市公司被立案原因看,多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共计48家。仅5月份以来,就有18家公司因此原因被立案。

5月31日晚间,巴安水务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5月5日晚间,凯撒文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5月8日,ST易联众公告,其于5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保障市场公平、透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在全面注册制背景下,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细致,对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也更为严格。

值得关注的是,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公司中,ST华铁、威创股份、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等7家公司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而年报“难产”的理由多种多样。

例如,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未披露年报理由皆为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ST华铁无法按时披露年报,是因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流出,目前,公司对其性质和金额未能核实查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无法获取充分资料和合理解释,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对公司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判断。*ST越博、*ST三盛未能及时披露财报的原因则是遭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动解约。

因涉嫌内幕交易,ST永悦、惠博普、酷特智能等6家公司的高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证监会2023年执法情况综述强调,有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购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将职业道德抛之脑后,利用身份便利获取内幕信息,“监守自盗”为自己非法牟利,必须予以严惩。

严监管净化市场生态

立案调查,被视为及时发现并整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乱象的高效环节。田轩认为,当前,大量上市公司或其实控人被立案调查或留置,是我国资本市场严监管的集中反映。新“国九条”下,不仅要求对拟上市企业加强审核,更要求对已上市企业进行严格持续监管,尤其是要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从政策面看,“严监严管”原则贯穿于近期出台的多项政策当中。新“国九条”提出,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常态化线索发现处理机制,加强上市公司年报监管和现场检查,对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循环筛查。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针对上市公司的严监管措施,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环境,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和企业质量,更好地夯实A股市场的价值基础,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回报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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