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信用评级专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议案,充分讨论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尽职调查操作指南》《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检验操作指南》等行业推荐标准,并听取了《评级机构虚假陈述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信贷ABS市场发展及信息披露评价研究》专题研究成果汇报。
会议指出,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指导下,积极落实《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修订完善自律规则,通过业务检查、市场通报强化监督和约束,推进跨市场协调统一。近年来,在监管自律改革引导下,评级机构展示个体信用状况并逐步加大区分度,负面调整等预警提示动作增多,但信用等级集中度高、违约率倒挂等质量问题仍有待改进。
会议强调,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尽职履责、不断优化评级技术,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质量验证机制,切实提升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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