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新证券法施行已满周年。在新证券法的法律体系之下,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本进一步提高,监管层在新证券法的框架下加大了执法力度,多方发力同频共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落到了实处。
业内人士表示,资本市场要实现功能发挥和效率提升,需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作为基本保障。严格监管执法,将加快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完善,有效助力资本市场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效果初显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之一。2020年,A股市场逐步走高,居民财富从储蓄向权益投资转移的趋势愈发明显,A股中小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境内股票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达1.777亿人次。2020年全年新增投资者数量逾1800万人次,较2019年投资者新增数量增长了36%。
在此背景下,肃清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开始施行,其中设立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标志着投资者保护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新证券法投资者保护专章加强了投资者保护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的连接,并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先行赔付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与制度创新,进一步降低了维权成本,保证维权渠道畅通。
在新证券法的基础上,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日,证监会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布相关规则,标志着新证券法规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长期困扰证券投资者的维权难问题迎来重大转机。
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对此表示,强化民事赔偿,建立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可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下,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首例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的案件“五洋债”欺诈发行案在今年有了新的进展。其中,487名中小投资者作为原告,通过代表人诉讼顺利地确认了原告资格,切实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证券纠纷领域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践起到了良好示范效果。
提高执法打击力度肃清市场环境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开始施行。业内人士表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实现了与新证券法顺利衔接,为全面注册制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保护环境。
中小投资者保护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孙明表示,通过与新证券法全面衔接,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大提高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打击力度,夯实了评估、审计、财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刑事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对欺诈发行、虚假披露信息的打击和震慑力度,构建了金融证券法律、行政处罚法规、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的全方位立体法治体系,有效打通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在法制法规加大供给的同时,监管层也相应加大了执法力度。今年2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去年,证监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违法活动。全年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打击力度持续强化。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在2020年9月举办的第三届中小投资者服务论坛上表示,要不断提升监管的综合执法力,进一步完善违法资金查处、证券冻结、查封制度等执法手段的具体实施流程,加大行政处罚的精准性,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为监管重点,不断探索新型投资者保护的模式、路径、类型和范围。同时,提升执法人员适用法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廉洁执法。
退市新规下投资者保护面临新局面
2020年12月31日,退市新规正式落地,多元化退市常态化成趋势,投资者保护也面临新的局面。
对此,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上市公司退市不能“一退了之”,应根据新证券法落实对市场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的追责。一方面,应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恶意违规的成本,加大追究管理层个人责任的力度;另一方面,借鉴成熟市场经验,深入探索实施集体诉讼制度。逐步形成利益侵害追责补偿的良性反馈机制,让更多市场参与者加入对上市公司违规追责的阵营,提高市场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经济追责震慑力,提升市场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经营行为的积极性,增强市场多方合力监管的有效性。
在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同时,投资者教育也是不可忽视的方面。退市新规的落地一定程度上遏制了A股市场上流行数年的“炒小”“炒差”之风,但不可否认的是,退市企业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投资风险,因此,投资者要更加谨慎地进行投资选择。
为加强投资者教育,近年来,证监会着力推进一系列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包括持续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建设了143家实体和互联网投教基地,并围绕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防范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等方面开展专项投资者教育活动,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过,投资者教育不会一蹴而就,还需要市场各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把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提升国民金融理财素养的现实需要,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投资者教育的“抓早抓小”,有利于从源头上为资本市场培育理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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