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风险严重程度、信息披露事项对投资者利益、证券价格和市场秩序的影响等情况,区分重点公司、重点事项,以明确“管少”的范围。
根据《指引》,对于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公司和事项,上交所对其相关信息披露予以重点关注,视情况实行事前审核,并结合风险情况暂停其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开展现场检查。对于未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公司和事项,依法依规简化信息披露要求,实行事后审核,并重点做好其日常信息披露和业务办理的服务支持。
4类公司8类事项受重点监管
此次发布的《指引》总结了交易所层面信息披露分类监管的实践做法,将其上升为公开的制度安排,以指导一线自律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核心内涵是“管少管精才能管好”,区分情况、分类施策。具体方法上,要集约监管资源,盯住少数重点公司、重点事项,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避免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
其中,重点监管的公司方面,将4类公司纳入范围,主要包括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为D、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年度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这类公司风险集中、家数较少,一直以来是市场和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对其重点监管符合市场期待和实际情况。
重点监管的事项有8项,主要包括:财务信息或重大事项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筹划可能产生大额商誉减值风险或业绩承诺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交易;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节会计估计,或者滥用会计准则进行不当会计处理;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比例较高,存在较大风险;董监高怠于履职,“三会一层”无法正常运转,或者公司出现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部治理重大缺陷。
对于上述重点监管公司和事项,上交所表示,将坚持快速反应、分类处置,及时完成相关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审核,持续关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变动、相关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及投资者关注事项,区分实际情况和具体情节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分类监管重要性愈发突出
近两年,国内外经济形势趋于复杂,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些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落实好国家“六稳”“六保”要求,支持、服务好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走出困境、做优做强,需要有更多的投入。但同时,个别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水落石出”,投资者、市场反响也比较强烈,对依法严格监管的期待也很高。在这一背景下,分类监管在方法论上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上交所表示,既要坚持监管主责主业,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也要践行“不干预”理念,进一步减少管制,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支持、服务好上市公司的发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起草制定《指引》,主要是在交易所一线信息披露监管层面,落实好证监会关于分类监管的部署,一方面,做好监管主责主业,对重大违规公司和市场乱象要重点聚焦、严格监管,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健康发展秩序;另一方面,积极回应上市公司的合理诉求,在信息披露和市场服务上,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创造更好条件。
“《指引》主要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回答当前交易所一线监管和服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将分类监管的基本模式和方法,通过‘建制度’对外公开,将有助于厘清监管职责和边界,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并提出要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为了落实好国务院《意见》要求,上交所前期已经制定了《推动提高沪市公司质量的三年行动计划》。这次发布《指引》是计划中的一项工作安排,主要是按照证监会的部署,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更好地履行一线监管和服务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监管,上交所也立足于服务,强调要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支持推动其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增进融资便利度,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生态,为上市公司发展培育更好的市场环境。
《指引》中也贯穿了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具体来看,上交所支持全体沪市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资本市场各项活动。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比如,对于最近一个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或B的公司,支持其根据实际情况简化信息披露要求,按规定申请适用中国证监会再融资、并购重组快速审核通道。对于最近一个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C或D的公司,提供针对性服务,重点引导和支持其规范运作、化解风险、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同时,上交所还着力于丰富服务内容,包括面向上市公司依法依规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培训、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创新产品等专项业务支持,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市场沟通,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行业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同行业公司交流。
此外,《指引》以专章形式明确了监管行为规范,努力做到监管主动性、规范性“两兼顾”。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分类监管的目标之一,也是希望通过规范监管行为,建立监管互信,共同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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