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近期上交所多方听取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意见,统筹考虑多家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的个性化条款差异和可实现性,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公开向市场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将为向市场明确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转股、回售、信息披露等业务规范,力图将定向可转债打造成“规则透明、流动性强、市场欢迎”的标准化证券产品。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定向可转债将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转股,《实施办法》对定向可转债的相关业务安排基本能够满足现有定向可转债的个性化条款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操作的需求,投资者完全可以在网上完成定向可转债的转让、转股、回售等申报操作。随着业务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定向可转债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的发展将进入快车道。目前,上交所已启用定向可转债专用代码段,用于登记、转让、转股和回售等业务,交易系统技术开发工作正稳步推进。
据悉,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定向可转债改革试点要求,充分发挥定向可转债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对定向可转债各方市场参与人的服务,2019年以来上交所积极就开展定向可转债发行、转让、转股等业务进行广泛调研,制定了定向可转债业务方案并启动了技术开发工作。2019年12月24日,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赛腾股份完成了沪市首单定向可转债的发行登记,采用定向可转债支付重组对价1.26亿元。截至目前,上交所已完成6家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的发行登记,合计采用定向可转债支付重组对价近20亿元,配套募集资金超过50亿元,有力支持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进一步做好市场服务,平稳有序推进定向可转债试点工作,广泛听取市场意见和建议,审慎制定《实施办法》,充分满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的市场化需求,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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