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7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行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会核准民生银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优先股。
民生银行此次优先股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1亿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民生银行表示,公司董事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此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吕东)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