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经调查核实,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交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我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申请相关文件是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科创板各项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事项报告等义务,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下一步,我会将持续加大对科创板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科创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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