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自2018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来,基金已于2018年7月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661亿元,首期出资166亿元已全部到位,并于2018年9月正式运营。目前,基金再担保业务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引导放大作用初步显现。
在分级分批推进再担保业务方面,2018年9月以来,基金分两批与北京、江苏、浙江、安徽等17个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署了再担保合作协议,累计授信合作业务规模达3045亿元。近期,基金又与天津、山西、山东、福建、宁夏5个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在稳步推进“总对总”银担合作方面,基金先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签署“总对总”银担合作战略协议,明确银担分险比例,落实贷款优惠条件。截至2018年年底,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达326亿元,担保户数25245户,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金额197亿元,占比约为60%。
同时,基金注重加强上下联动和政策协同。一是设立省级担保基金(机构)。北京决定通过整合和增资设立规模100亿元融资担保基金,湖北拟注资55亿元重新组建省级再担保公司。二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江苏设立3亿元的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重庆对获得基金分险的项目给予30%的风险补偿。三是提高省级机构分险比例。北京、江苏、浙江等省级再担保机构将风险分担比例提高为40%,相应降低了市县担保机构的风险责任。四是降低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安徽率先推出免再担保费模式,北京等地对部分重点支持的行业免收再担保费。五是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北京、江苏、安徽等地担保机构纷纷调整业务结构,压降大额担保项目规模。六是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浙江明确银担“二八”分险原则以及免缴保证金等要求;贵州推动10家合作金融机构降低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授信准入。(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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