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明确主办券商挂牌推荐职责,防范挂牌推荐业务风险,10月29日,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并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规定》(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规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规定》共七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机构与人员、尽职调查、内核、推荐挂牌规程、监管措施和违规处理及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强调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内部控制适用《投行业务内控指引》的相关规定;删除持续督导内容;强化项目组成员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要求;明晰项目组负责人任职条件;要求推荐报告增加立项及质量控制相关内容;明确挂牌推荐在审期间更换主办券商的程序要求。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