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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CDR试点企业审核严于一般IPO

2018-06-20 09:51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近日就CDR试点企业从严审核原则和审慎定价要求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高莉表示,无论是一般IPO企业,还是申报试点的企业,证监会一律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依据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审核,严把入门关,防止“病从口入”。

  高莉强调,虽然基于试点工作性质,对试点企业单独排队且审核速度较快,但证监会初审部门和发审委相关审核工作均依法依规开展,坚持条件标准不降低,程序环节不减少,对试点企业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全方位、多维度依法进行审核,在审核的严格程度方面,较一般IPO企业要求更高。

  此外,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不断加强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对相关工作中出现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高莉说,创新企业存在投入大、风险高、易被颠覆等特点,加之A股历来有炒作新股、炒作题材的情形,创新企业上市初期可能出现被炒高之后出现较大幅度回落的风险。近期,境内外市场均有类似案例,不少投资者蒙受损失。因此,证监会特别提醒境内投资者,要充分认清创新企业的投资风险,谨慎参与试点企业的投资,不要跟风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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