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党委委员、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王会民一行近日赴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证监局、江苏证监局等4家单位,就学习贯彻《监察法》以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单位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介绍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各单位经验做法、工作难点以及学习《监察法》的认识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不仅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等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各单位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更高要求。围绕对公权力的全覆盖监督,《监察法》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监督原则和监督任务,这些规定,特别是对证监会系统各个会管单位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证监会系统各单位,无论是派出机构,还是会管单位,作为证券期货监管职责公权力履行者,都必须不折不扣予以落实。
王会民强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监察法》赋予的监察监督职能是各单位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能否深入学习贯彻好《监察法》是衡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试金石。
王会民要求,《监察法》与证监会系统各个单位(部门)、各个岗位和每名干部息息相关。大家都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定义务,带着问题、带着任务、带着思考学,融会贯通,领会其全面从严和监督全覆盖等核心精神要义。通过反复学习、深入思考、不断实践,真正达到知行合一,确保《监察法》成为党和人民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国之“利器”。
近期,驻证监会纪检组相关调研组正在就证监会系统各单位近年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20家会管单位公权力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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