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随后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也标志着私募行业的合规发展再迈上新台阶。昨日,中基协发布通知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已正式上线,会员可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按季度自行查阅本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
据悉,会员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将按季度自行查阅,该信用信息报告则是由表格及雷达图等形式展示,每季度定期滚动更新。
中基协表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不得用于公开宣传,但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将信用信息报告“一对一”地提供给相关合作机构;一旦发现隐瞒事项或者报送信息和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将在一年内暂停提供该会员的信用信息报告,同时对该会员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关自律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
中基协介绍说,基金管理人投资业绩等执业信息是会员信用信息报告的重要内容,报告中所显示的“有可追溯投资记录的基金经理平均执业年限”为“-”,表示在考察当期末该会员暂未填报正在运作基金的管理人的投资业绩等执业信息。
有业内人士表示,持续、动态积累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记录,一方面带动行业以信用立身,实现行业信用自治;另一方面,则可引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提升合规风控能力和水平,同时,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提升经营管理的稳定度、透明度和投资运作的专业度。
于德良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