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深交所、上交所收购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25%股权

2018-05-04 10:59
来源:金融界网站

  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经两国监管部门批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组成的中方联合体于近日成功竞得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达卡交易所)25%股权。

  本着坦诚务实、合作共赢的原则,中方联合体有序推进竞标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和紧密磋商,结合孟方发展需求和我方优势特色,中方联合体制定了全面的竞标方案,充分阐述了深化业务技术合作的愿景和实现路径。2018年5月3日,孟加拉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批准中方联合体竞标方案。

  下一步,中方联合体将根据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遵守两国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孟加拉国当地法律法规,有序推进与达卡交易所在交易技术、市场培育、产品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助推达卡交易所取得更好发展,共同参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为两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达卡交易所历史可追溯到1954年,是孟加拉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所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正式会员。截至2017年12月底,达卡交易所上市公司303家,上市公司总市值440亿美元。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所治理结构,促进孟加拉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达卡交易所于2013年完成去互助化改革,并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竞标过程中,来自印度、美国、土耳其等国交易所也应邀参与。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