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起点上,走过漫漫“熊途”的债市,能否迎来新的芳华时代,颇受各方关注。
对此,中央结算公司在《2017年债券市场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展望2018年时表示,债券市场仍将发挥重要的融资功能,对稳定经济增长将作出大的贡献。报告认为,在面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新变化下,债券市场需要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将对稳定社会融资成本具有较大意义。
丰富国债交易品种
提高地方债流动性
在我国债券市场上,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无疑是最具重量级的两大债券品种,无论是发行量还是发行利率,均左右着市场各方预期。对此,中央结算公司建议,要平稳推进国债发行,丰富国债交易品种,同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高地方债流动性。
2018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平稳推进国债有序发行,在保持国债发行规模,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提高资金分配的有效性。这将有利于保障公共开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对此,报告表示,要稳步扩大国债发行规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为能够有针对性地化解过剩产能,建议通过专项国债,统筹推进过剩产能化解。
同时,报告建议,推进多层次国债市场建设,建立期现联动的国债市场。多层次国债市场既包括现货市场上币种、期限的丰富,也包括国债期货市场的联动。国债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的基础,期货市场为现货市场提供风险管理、调节资产配置以及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等功能。促进国债期、现市场联动,有助于形成多层次国债市场体系,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形成和应用。
此外,要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定价基准作用。国债收益率曲线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指引,起到金融资产定价的基准作用。报告认为,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准作用仍需完善,应对国债一级市场统一扩容,并通过国债随买随卖等做市机制,调节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加大债券市场产品的创新,强化国债收益率曲线编制的市场基础,充分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准作用。
2015年至2017年,地方政府债置换大部分已完成,剩余部分预计将在2018年完成置换。对此,中央结算公司建议,要强化地方政府债风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根据各省份地区的财力状况和发展需求,在新增发行额度分配上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严格审批和公布资金用途,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分配,规范项目绩效考评机制,进而提高投资效率,防控兑付风险。
目前,地方政府债的交易仍不活跃,相较于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换手率较低,信用评级“一刀切”,价格对市场风险预期不敏感,市场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对此,报告表示,要完善地方政府债交易和定价机制,提高流动性。
发挥金融债调节作用
完善信用债风险管理
政策性金融债作为流动性较高的券种之一,是债券市场常用的配置工具,应起到稳定市场和调节供需的作用,在市场低迷时提振债市活跃度。对此,中央结算公司建议,要发挥金融债政策性调节作用,促进专项品种创新。
一方面,要调节市场活跃度,发挥逆周期平衡作用。商业银行在规范资产负债管理的过程中,应更加规范债券发行和流转的范围,提高商业银行债券流动性,减少金融债券银行自发自持的现象,避免将风险包裹于银行体系内部,促进风险的有效分散和疏解。
另一方面,要通过专项券种对重点行业进行定向支持。继续支持扶贫专项债和绿色金融债等券种的发行,促进专项品种的进一步创新和丰富。应进一步完善专项债的各项机制,提供政策性优惠,在兼顾风险可控和收益可期的基础上,降低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丰富专项债券品种,提升债市对经济支持的准确性。
债市去杠杆是金融去杠杆的重要环节。报告表示,2017年债市杠杆率基本稳定,2018年应进一步关注隐形杠杆的卸载和杠杆率在各类投资者中的结构优化,防范杠杆率的明降暗升和转嫁,完善信用债风险管理,推进金融去杠杆。
2017年信用违约事件相较上年有所下降,但呈现出一家机构多债违约的密集化特征 ,尤其是中城建、丹东港等债券连续违约,体现出企业主体风险对债券的连环影响,此类风险已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报告指出,要强化中介机构持续督导,控制实体经济风险对债市的影响,做到风险尽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
同时,报告还建议,要持续丰富信用债券种,增加专项债券的发行,优化资金的投放结构,提高对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债券,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资产。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丰富便利的融资渠道,构建层次分明、品种丰富、风险收益对等的信用债市场。
健全各项制度建设
提高债市开放程度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国债券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展望未来,中央结算公司在完善制度上提出三点建议:完善境外机构参与渠道,提高债市开放程度;健全资产证券化制度建设,增加基础资产品种;强化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债市基础设施有效整合。
债券通“北向通”自2017年7月3日上线以来,运行平稳,提高了境外机构对中国债市的参与程度。但目前债券通尚有税收规则未厘清、缺少人民币汇兑及对冲服务、未全面实现自动券款兑付等问题。对此,报告建议,应完善债券通“北向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债券开放的基础制度,扩大交易工具范围,吸引更多真正境外投资者参与。同时,要在中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中引入境外评级机构,推动境内评级机构“走出去”,建立健全具有全球公信力的评级系统。
在资产证券化制度建设方面,报告建议:一是健全风险识别和信息披露机制,统一顶层设计和监管机制;二是增加基础资产品种,丰富参与机构类别,促进风险的分散;三是应在控制风险、公正定价的基础上,促进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化流通,提供流动性。
从法律制度建设看,我国债券市场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法律体系,因交易场所及监管机构的不同,同时存在多套价值取向、运行机制、监管方式均有差异的制度,影响了债券资源配置的效率及统一全面的风险防控。报告建议,需完善法律配套制度,坚持市场化运行、统一监管的大方向,厘清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标准、投资者适当性、破产清偿等各项机制,建立统一的债券监管制度。
实行债券市场统一托管,是国际同业经验的总结,也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要求。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着明显的分割问题,债券市场基础金融设施后台的分割造成市场运行效率不高、市场风险难以统一监测、对外开放受阻等问题。报告建议,需持续推进债券基础设施统一托管机制,有效整合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从而实现在参与主体、交易产品、价格机制、结算机制以及市场监管制度等方面的统一。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