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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券欺诈发行 首例刑事判决落地

2017-11-0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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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国首例私募债券欺诈发行刑事判决落地。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1月3日表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厦门圣达威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债券案的刑事判决,圣达威法定代表人章某、原财务总监胡某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

  高莉表示,该案是全国首起因欺诈发行私募债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判例,对于震慑债券领域犯罪行为,维护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16年9月19日,圣达威欺诈发行债券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债券罪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章某、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在随后的上诉审理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为终审裁定。

  高莉表示,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方针政策,在简化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程序,积极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债券融资,助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同时,坚守监管本位,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各类债券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推动对欺诈发行等债券市场违法犯罪的刑事打击。圣达威案在刑事侦查过程中,证监会及相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及相关认定工作。

  高莉表示,本案判决的最终作出,是我国债券市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对于震慑欺诈发行债券等犯罪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证监会将始终如一,继续对交易所债券市场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并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债券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债券市场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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