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4月14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扩大持股行权试点的方案,将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4月16日回应称,中心已根据证监会的部署和工作安排,采取多种多种措施应对试点扩容;包括持有全市场上市公司股票、探索创新行权方式等。
通过公益性的持有一手上市公司股票而履行股东权利,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不仅示范和增强股东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维权,还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如此运作的持股行权工作,在去年2月开展试点以来效果显著。
持股行权启动全国范围试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4月14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持股行权试点扩围的消息。对市场各方而言,持股行权目前仍在逐步普及和熟悉的过程中。但在试点开展后的一年多里,投服中心的身影已频频出现在市场多个重大事件中,以普通股东身份行使权力,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起到有效督促作用。
持股行权,是证监会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和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创新举措。持股行权的实施,主要是指投服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通常为每家一手股票),履行公司法、证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进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股东权利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和依法维权,并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如,去年7月“宝万之争”风波中的万科A复牌在即,投服中心就“宝能系”资金来源、董监事罢免等关键问题就涉事各方进行发问。同月,投服中心还对一汽轿车大股东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公开发声,要求公司就违约事实对中小股东进行道歉,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今年1月初,ST慧球以“1001项议案”扰乱资本市场的运行发展,投服中心随即举办ST慧球中小投资者座谈会,就董事会的义务和操守、监事会监督职责等提出质询。今年3月,投服中心发起第三起证券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上海绿新虚假陈述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通过委派证券公益律师等方式支持投资者索赔。
除在类似上述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件中公开发声外,据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中心已向181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内容涉及投票机制、分红制度和反收购条款。投服中心还以现场查阅、参加股东大会的形式,对17家公司进行现场行权,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公司治理规范性等事项提出问询和意见建议。此外,中心还累计参加了13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和1场投资者说明会,对重组不确定性、估值合理性、经营可持续性、业绩承诺可实现性等方面提出问题,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基于上述试点工作成果,证监会已在近日宣布,将扩大持股行权工作试点范围。
“根据持股行权试点工作评估情况和投资者调查,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也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张晓军介绍,证监会批准了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
试点扩围后,投服中心将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从而涉嫌侵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积极行使建议权、质询权、诉讼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探索通过征集投票权的方式,行使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
证监会也对投服中心以及持股行权工作,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投服中心扩大持股行权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定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证监会同时强调,为有效防范工作风险,投服中心将严格按照《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内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程序和标准;强化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等配套措施,严控知情范围,审慎选择行权事项,推动持股行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投服中心持全市场股票应对扩容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4月16日回应称,在下一步工作中,投服中心将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突出问题导向,完善行权工作信息披露等行权工作规范,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从具体措施上来看,投服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购买三个试点辖区外的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原则上持有股票后不再进行交易,持股情况会及时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告。
同时,投服中心还将继续探索创新行权方式。除通过发函、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查阅、现场问询、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行使股东查权利外,还将积极探索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行使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
此外,投服中心还将继续健全和完善持股行权业务工作规则和实施流程,保证公开、科学、规范,同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信息保密、行权信息公开、舆情预警等风险防范机制。
该负责人称,持股行权工作仍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从而涉嫌侵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示范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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