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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保险 如何织密风险时代“安全网”

2026-01-08 10:17
来源:金融时报

构建一个多方共建、协同发展的行业新生态,技术创新与数据共享是基石。业内人士普遍呼吁,应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量化技术的研究,鼓励保险机构、再保险公司、网络安全企业、科研院所跨界合作,共同开发更精准的动态风险评估模型。同时,在保障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推动行业风险数据的合规共享,为科学定价奠定基础。

保险产品的设计也需持续优化。保险公司在拟定条款时应力求严谨,对关键术语做出清晰定义,并在承保时做好充分的沟通与解释。对于企业而言,则需理性认识保险的保障边界,它是对抗风险的“安全网”,而非取代安全管理的“免死金牌”。

近日,前海再保险宣布牵头设计并联合香港虚拟保险公司OneDegree与专业再保险公司Peak Re,共同推出香港保险市场首款专为响应《2025年关键基础设施(计算机系统)条例》设计的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并同步落地业内首个支持该产品自动化核保的专项再保险合约。

据介绍,香港特区《2025年关键基础设施(计算机系统)条例》已于2025年3月通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旨在规管能源、金融、交通等重要服务领域,强制要求关键基础设施运营商对其核心计算机系统实施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并设立专门规管机构,对不合规行为施以重罚。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事件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信誉风险。2025年12月23日,快手科技发布声明称,其应用的直播功能遭到网络攻击,尽管经过紧急处置和系统修复,直播功能已逐步恢复正常服务。但此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对网络安全问题的关注。有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公开的重大数据泄露事件涉及数据量同比激增354%。

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网络安全形势,传统的技术防御体系虽不可或缺,但已显独木难支之势。网络安全保险日益成为转移、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工具,在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发展面临挑战

网络安全保险,是指对企业或个人因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定责任给予赔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其保障范围广泛覆盖了勒索软件攻击、数据泄露、业务中断等可承保的网络安全事件及其引发的各类损失。

目前我国试点中的网络安全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网络安全财产保险与网络安全责任保险。前者主要保障投保企业自身因网络事件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后者则主要覆盖企业对第三方(如用户、合作伙伴)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通常来看,网络安全保险可覆盖几类核心损失:因事件产生的用户数据恢复费用、企业利润损失(营业中断)、对受影响的用户或第三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咨询与诉讼费用。这为企业,尤其是数据驱动型平台,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财务缓冲。

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相关部门采取了审慎推进、试点先行的策略。

2023年12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第一批试点工作启动,截至2025年6月,首批次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期间,网络安全保险面向企业累计落地保单数量超1500个、总保费规模超1.5亿元、总保额近115亿元。这一系列数据证实了市场需求的真实存在。

然而,尽管需求明确、市场潜力巨大,但网络安全保险要想从“小众”走向“普及”,仍面临一系列源自其独特性的深层挑战。

定价难是首要难题。网络安全属于新兴风险,行业普遍缺乏长期、充足的历史损失数据积累。攻击手段日新月异,使得即使有部分数据,其预测未来风险的有效性也大打折扣。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不得不依赖对投保企业自身安全状况的评估以及对行业整体场景的分析,其难度和不确定性远高于传统险种。

定责定损难是另一掣肘因素。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得事故往往缺乏物理痕迹,攻击溯源极其困难。同时,保险条款中一些关键术语,如“网络战争”“恐怖主义行为”等,在法律和网络空间中都缺乏清晰统一的界定,极易在理赔时引发争议。更复杂的是,一次网络攻击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导致业务上下游企业产生“牵连性损失”,这部分损失在现有保险合同中的保障范围大多模糊不清。

此外,风险评估难、道德风险防控难等挑战同样存在。这些因素叠加制约了网络安全保险产品的标准化与规模化发展,市场整体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初级阶段。

构建行业新生态

面对上述困境,如何让网络安全保险真正成为数字经济可信赖的“稳定器”?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亟须构建一个多方共建、协同发展的行业新生态。

第一,技术创新与数据共享是基石。业内人士普遍呼吁,应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量化技术的研究,鼓励保险机构、再保险公司、网络安全企业、科研院所跨界合作,共同开发更精准的动态风险评估模型。同时,在保障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推动行业风险数据的合规共享,为科学定价奠定基础。

第二,标准与规范的完善是护航指南。2025年12月31日,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发布了两项团体标准,包括《网络安全保险风险评估规范》,为风险评估提供了操作指引。更早前,被业内视为“网络安全保险说明书”的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保险应用指南》已正式实施,不仅帮助明晰保险标的,还倡导保险人在理赔时应提供应急响应、法律支持等增值服务,助力企业降低事件影响。

第三,监管引导与试点推广是加速器。2025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此举意在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推动网络安全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值得注意的是,新试点特别强调了对中小企业的覆盖,提出通过“普惠式”保险提升其网络安全防范水平。

第四,保险产品的设计也需持续优化。保险公司在拟定条款时应力求严谨,对关键术语做出清晰定义,并在承保时做好充分的沟通与解释。对于企业而言,则需理性认识保险的保障边界,它是对抗风险的“安全网”,而非取代安全管理的“免死金牌”。

2025年12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发展数据资产、网络安全等相关保险业务,为科技创新应用提供风险保障。

“未来,网络安全保险将超越传统的风险转移功能,成为数字经济的安全基座。”太保产险副总经理李超表示,保险公司将不再仅是“风险补偿者”,而是“风险减量服务商”,与政府、企业、技术厂商共同建立“预防—抵御—恢复”的全周期安全生态,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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