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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费率管理 规范经营管理费用 非车险业务实施“报行合一”制度

2025-10-15 09:28
来源:金融时报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全面启动,即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同时,财产险公司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还要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为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优化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规范保费收入管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以及发挥行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六方面强化要求。总的来看,《通知》的发布标志着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全面启动。

“《通知》的核心意图是引导非车险行业回归保险本源、重塑经营逻辑,实现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根本转型。”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教授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明确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要求

《通知》规范了相关产品的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即明确了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的要求。

所谓“报行合一”,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保持一致。

近年来,非车险业务持续扩容,在财产险总保费中的占比已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然而,高速发展伴随恶性竞争加剧。国信证券首席非银分析师孔祥表示:“部分机构为抢占份额,通过拆分保额、更改标的使用性质变相降费,或虚列‘会议费’‘咨询费’等科目套取手续费,导致费用结构失真、承保利润承压。此外,应收保费坏账风险积聚,尤其是政保类业务因财政支付延迟形成大量‘空转保单’,侵蚀险企现金流,为非车险业务中长期良性发展带来一定压力。”

对此,《通知》强调,财产险公司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同时,要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另外,《通知》还从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强化中介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费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

“《通知》通过优化考核机制、严格费率管理、规范费用与渠道秩序,倒逼险企弱化短期规模冲动,强化精算约束和成本自律。”朱俊生认为,“这将有效防止高手续费、高附加费率的发生,推动行业逐步形成风险可控、费用可负、收益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推动非车险业务规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非车险业务中长期存在“应收保费”问题,部分公司业务人员出现先出单再收费、垫付保费等不规范情况,一旦后续客户交费出现问题,保险公司面临坏账风险。为遏制此类现象,《通知》要求“见费出单”。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要健全保费收入管理。一是财产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二是财产险公司开展互联网非车险业务,应及时收集保险客户信息等核心业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确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财产险公司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可根据保费缴纳情况,与投保人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四是财产险公司应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优化规章制度、内控流程、考核政策,从源头控制应收保费风险。五是保险中介机构应配合财产险公司执行相关要求,不得以垫付保费、引导投保人延期支付保费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通知》提出,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要推动辖区财产保险机构改进非车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提升监管实效,推动非车险业务向保障充分、定价合理、市场规范、服务优良方向发展,努力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朱俊生表示,《通知》是在“防风险、促转型、提质量”的框架下,重建非车险市场的理性竞争秩序,提升定价精算水平与服务透明度,夯实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根基,为保险业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优化险企中长期承保盈利能力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财产险公司总保费收入1.22万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非车险业务收入6195亿元,占比50.8%。

“然而,从盈利性表现来看,非车险明显弱于车险。”东吴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孙婷表示,近些年,车险领域、人身险银保、个险等渠道陆续执行“报行合一”要求。其中,车险综合改革和“报行合一”监管,有效推动了车险降本增效,推动财险业综合成本率创近10年来最低、综合费用率创近20年来最低。“‘报行合一’等政策实施将显著规范非车险业务费用投放,改善整体盈利空间,头部公司将更加受益。”孙婷说。

不过,在朱俊生看来,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也存在新的挑战。一是定价与精算能力不足。由于历史上长期依赖经验定价与市场竞争定价机制,部分公司基于大数据、风险模型的科学定价能力不足。二是渠道利益格局的调整阻力。《通知》强化中介渠道的合规管理,部分中介机构可能在短期内出现抵触情绪,甚至通过复杂的费用转移或业务挂靠等“变通”方式规避监管要求。三是在费率与手续费的双重约束下,部分依赖中介渠道与价格竞争的公司将面临显著的盈利压力。

对此,朱俊生表示,尽管“报行合一”短期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但中长期利好行业发展。一方面,随着费率厘定、费用核算、条款执行的全面规范,具备精算能力、内控管理、风险定价与服务能力的优质公司将脱颖而出,行业利润结构有望逐步改善,赔付率与偿付能力更加可控;另一方面,手续费率约束与渠道费用规范,将促使中介机构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保险中介需强化合规管理、专业能力与服务附加值,向风险顾问、理赔协助、客户全周期服务等方向升级,单纯依赖手续费分成的传统业务模式将逐步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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