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购买境外保险的风险提示》,从资质合规、行为边界、产品风险、购买渠道等多方面对消费者作出明确提醒。
一是任何公司推介、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均需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任何个人销售保险产品均应在其所属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二是持牌机构、保险从业人员超出业务范围,宣传、推介、销售或组织安排购买境外保险机构产品,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境外保单不受我国境内法律保护,投保境外保险产品存在汇率或外汇政策变化、保单收益不确定、理赔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诸多风险,消费者应高度警惕,谨慎对待。
四是如确有需求,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保险,切勿参与“地下保单”等违规交易,谨慎对待以“高收益”为卖点的投资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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