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资管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处罚金额合计约1.6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11%。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出近20张罚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罚单;两家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12人被撤销任职资格,60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至终身。
百万元罚单、顶格处罚增多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保险业大额罚单、顶格处罚明显增多。
仅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就分别对易安财险、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华夏久盈资管公司四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4张百万元级别的罚单。
具体来看,天安财险因公司治理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即履职,违规通过信托、存款、理财、股权基金投资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等原因,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1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53万元,5人被撤销任职资格,4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4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两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天安人寿因公司治理报告不真实,董事尽职报告存在不实声明,薪酬管理报告不真实,高管在未取得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履行职责,违规将投资资产用于担保或提供贷款,违规通过关联交易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等原因,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同时,12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3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4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
因违规资金运用损害公司利益,委托无保险中介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规定,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原因,易安财险13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71万元,1人被撤销任职资格,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另外,因关联方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协助其他机构违规大幅虚增偿付能力、违规运用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等,华夏久盈资管公司25名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66万元,5人被撤销任职资格,5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1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4人被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
金融监管总局对历史违规行为的追责并未停歇。上述四家保险机构均属“明天系”,在“清算”历史违规问题的同时,12名时任高管被追责,如天安人寿原董事长、总经理等多人被终身禁业,天安财险原董事长等4人被终身禁业,处罚力度和规模为近年来罕见。
上半年,多家险企分支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因违规被不同程度禁业。《金融时报》记者在梳理中发现,金融管理部门对一线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1月10日,黑龙江金融监管局对时任富德生命人寿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叶某下发罚单,因侵占客户资金,叶某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1月16日,万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安诚财险巫山支公司因对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标的承保并理赔,被罚款35万元。同时,时任农险业务员叶某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时任经理刘某被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5月21日,湖州金融监管分局对信泰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下发罚单,该公司因员工欺骗投保人被罚15万元,时任续收岗位服务专员钟某被禁止进入保险业4年。
“加大对个人责任的追究力度,提高了个人违规成本,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规范化程度。”业内人士表示,紧盯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充分体现了强监管的氛围。
重点整治“五虚”等行业顽疾
整体来看,上半年,财产险公司处罚频次显著高于人身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资管公司。究其原因,业内人士认为,财产险公司业务范围较广、涉及的业务环节较多,如车险、农险、责任险等,导致违规行为相对更为多样,处罚数量相对较多。
从处罚原因看,“五虚”,即虚假承保、虚假退保、虚挂保费、虚列费用、虚假理赔,是财产险公司出现频率最高的违规行为。
6月6日,复星保德信人寿山东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因编制虚假文件资料,被山东金融监管局罚款13万元;6月25日,幸福人寿河北分公司及3名相关负责人,因财务凭证所附报销资料虚假、虚列培训套取费用、银保专员佣金回流等问题,被河北金融监管局罚款62万元;同日,幸福人寿河南分公司及两名相关负责人,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59万元。
“‘五虚’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存在恶性市场竞争和保险公司内部机制有漏洞。”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五虚”已成为一些保险从业人员获取违法所得的重要手段。
自2022年以来,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公开举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虚假报销,侵占公司财物,通过虚假增员、虚假产品说明会套取各项佣金、奖励、绩效奖金,一些保险机构高管人员近亲属通过虚列费用、虚构业务等方式,违规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为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套取费用。
尽管这些违规行为大多被金融管理部门查处,但仍然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保险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面对市场乱象,金融管理部门在不断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的同时,也逐渐加大了对保险各细分领域的改革力度。例如,今年4月,北京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发布《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要重点整治“五虚”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监管部门的行动旨在解决市场乱象,引导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总的来看,近两年,强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提出严肃整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今年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正式实施,不仅优化了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还明确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则。
“随着监管穿透式检查常态化,保险市场乱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保险机构也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尤其要在数据真实性、销售规范等方面弥补短板。”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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