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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不断完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2024-12-16 09:4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2024年已进入尾声,偿二代二期工程过渡期也进入倒计时。根据监管要求,2022年至2024年为偿二代二期工程实行的过渡期,最晚于2025年全面执行到位。

从今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数据来看,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持续向好,94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93家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占比均超半数。

梳理可发现,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177家保险机构中,三季度不达标的仍有7家,包括5家财险公司和2家寿险公司。增资是保险机构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最常用的手段。为提高资本实力,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机构年内已增资发债近千亿元,尤其是不达标保险机构积极展开“自救”补充资本实力,并针对性改善经营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到“对症下药”。

在严监管背景下,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防风险意识、增强自身经营能力,不仅是个别险企的课题,更是保险业共同需要面对的发展难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人身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86万亿元,净利润2846.7亿元,同比增长133.22%;财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15万亿元,净利润408.63亿元,同比下降8.28%。

如何针对自身问题持续强化经营能力,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保险机构需要注意的问题。同时,在偿付能力过渡期进入倒计时的前提下,保险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不能放松,不能仅仅依靠外源性增资发债“补血”,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从公司战略、内部治理等多方面着手,平衡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对自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将风控和合规要求深度融入业务场景,不断完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才能保障企业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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