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保险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绿色经济转型中发挥着独特优势。《意见》为绿色保险发展明确了路径。保险业全方位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力度不断加大。
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发展绿色保险”的理念,主要涉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农牧业灾害保险等。此后,监管部门又陆续出台《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等文件,对绿色保险进行界定,实现了对绿色保险的量化管理途径,也为开展绿色保险业务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23年发布的《绿色保险分类指引》和《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披露指南》进一步细化了绿色保险产品的分类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绿色保险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绿色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质效。
在政策推动下,保险业创新推出了多种绿色保险产品。有的保险公司推出了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亲本鱼养殖保险、森林碳汇保险等产品;有的保险公司推出综合碳汇价值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在农业生产深受气候条件影响的地区推出了天气指数保险……加强绿色保险产品供给、加快绿色保险领域创新,成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尽管绿色保险发展迅速,但在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尚未完全匹配绿色保险的创新需求,部分保险产品在法律适用和风险评估方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企业和公众对绿色保险的认知与接受度仍需提升。因此,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激励机制和加强市场引导,进一步推动绿色保险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此外,差别化费率机制将逐步成为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差别化费率是一种基于投保人风险水平或行为特征的差异化保费定价机制。保险公司在定价时,会根据投保人所在行业、环保表现、运营情况等进行细化的风险评估。表现出绿色低碳行为的投保人可以享受较低的保费,而高风险或环保表现不佳的投保人则需支付更高的保费。这一机制不仅通过精准定价更好地匹配风险与保费,还能激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绿色可持续的行为,有效引导社会朝低碳环保方向发展,在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双赢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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