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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实施天然橡胶综合保险政策

2023-12-12 11:1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12月11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天然橡胶综合保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在海南省、云南省(以下统称“两省”)开展天然橡胶综合保险,稳定胶农合理收益,稳定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和产能产量,助力提升天然橡胶自给率。

根据《通知》,天然橡胶综合保险包括橡胶树物化成本保险、橡胶树完全成本保险和天然橡胶收入保险三项子险种。开展天然橡胶综合保险的地区以及有关橡胶种植主体和承保机构均应坚持自主自愿原则。但对同一保险标的,不得同时投保物化成本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投保标的需与橡胶树挂钩。

《通知》明确了天然橡胶综合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补贴比例、保险费率等实施方案。

其中,保险标的为两省内生长及管理正常且定植6个月以上的橡胶苗木或橡胶树,以及橡胶树生产的天然橡胶。保险保障对象包括两省所有橡胶种植农户和企业。保险金额应覆盖橡胶树全生命周期年均种植成本或天然橡胶割胶合理收入,具体成本、价格、产量等数据以有关部门正式发布或认可的为准。保险责任应全面体现灾害及事故风险,并按照风险及损失程度科学细化分级,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补贴比例方面,《通知》明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45%。地方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

保险费率方面,《通知》要求,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承保机构公平合理拟定保险费率,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并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农户代表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意见。承保机构应规范费用列支,在保障服务质量前提下加强费用管控,向成本管理要效益,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此外,《通知》要求,承保机构应优化保险产品,提升服务水平,鼓励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查勘定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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