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重返工作岗位、实现有尊严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切实推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工伤康复制度和标准。完善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加强门诊和社区医疗康复,加快推进职业康复,积极拓展社会康复。二是完善工伤康复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健全工伤康复早期介入机制,逐步建立“先康复后鉴定”工作机制。三是创新工伤康复扶持政策。持续完善工伤康复政策,推动工伤康复和就业促进深度融合,推进工伤职工享受相关服务待遇。四是加强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合理利用工伤康复服务资源,完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管理,加强费用监管,组建工伤康复专业队伍。五是提升工伤康复服务水平。优化工伤康复供给侧服务,畅通工伤康复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工伤康复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
《意见》明确,2023-2027年,工伤康复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职业康复稳步推进,管理服务更加精准,社会康复加快拓展,工伤职工享有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康复成效显著提高,重返岗位和融入社会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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