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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数据出炉 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

2021-12-10 11:2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日前,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2021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通报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

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在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方面,A类公司从二季度的95家下降到88家,B类公司从76家增加到78家,C类公司从5家增加到10家,D类公司保持2家不变。

根据会议数据,2021年第三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5.6%、231.6%和307.3%。

2021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5.7%、286.8%和307.4%。

风险综合评级方面,88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8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10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2021年二季度这一数据则为,95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6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2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高位运行,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当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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