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含)的优先股,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根据批复,该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并持续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该公司应在优先股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银保监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这是银保监会今年第二次批复同意中国信达发行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今年2月23日,银保监会同意中国信达发行不超过220亿元(含)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银保监会要求,该公司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近几年,中国信达在通过内生外源双重优化资本结构,意在夯实资本基础,强化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末,中国信达法人口径资本充足率为17.47%,比上年同期增加0.7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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