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国太平宣布通过了附属公司太平人寿发行150亿元资本债券的提议。
公告称,中国太平董事会已通过附属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十年期资本补充债券的建议,首五年票面年利率将视乎该债券发行时的市况而厘定。太平人寿在第五年末享有附条件的赎回权,倘太平人寿不行使赎回权,该债券后五年票面利率将根据其条款作调整。
中国太平表示,此次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太平人寿资本,提高其偿付能力,支持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尚须待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据悉,5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指出,2021年要拓展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积极推动出台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补充债券等新型资本补充工具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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