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情况,审议了2020年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2020年第四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3%。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9.6%、277.9%和319.3%。100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1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3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银保监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沉着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保险业运行稳健,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
会议强调,中国银保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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