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以下简称“2020版重疾表”)的用途,深化人身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使用〈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适用于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长期人身保险产品。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在评估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时,应以2020版重疾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评估基础的下限。另外,保险公司在开发2020版定义重疾险、2020版定义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和2020版定义恶性肿瘤(重度)险时,可以将2020版重疾表作为重大疾病发生率的定价参考。
《通知》提出,中国精算师协会应根据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需要,组织更新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如新发生率表用于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银保监会须重新认定相关内容,并就新发生率表出台配套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根据新发生率表及相应使用规范进行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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