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他投了保险,这样还能挽回一些损失啊!”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在朋友圈转发一位茶企负责人因洪涝灾害而蒙受巨大损失的消息时感慨道。由于安徽歙县遭遇5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该企业存放在库房里的约3000吨茶叶泡水受损,损失金额将近9000万元,这位茶企负责人的遭遇在网络上受到了广泛关注。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南方地区汛情、灾情严重,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据应急管理部统计,7月份以来,洪涝灾害造成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重庆、贵州等24省(区、市)2385.7万人次受灾,31人死亡失踪,203.9人次紧急安置转移;1.6万间房屋倒塌,15.1万间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47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43.9亿元。
当前,全国防汛进入“七下八上”阶段,防汛救灾工作依旧面临着巨大考验,需要各方发挥力量,众志成城,其中也不乏保险业的身影。
保险业积极参与防汛救灾
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保险业发挥风险管理优势和风险保障作用,正在积极投身于各地防汛救灾工作中。
在广东、福建等地,当地保险机构迅速落实层级防汛责任,指定专人密切监测、收集洪涝灾害动态信息,并主动向客户提供安全防范建议,协助可能出险地区的客户加强风险隐患点的检查、排查,协助落实避险措施,做好防灾防损。
例如,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就指导辖区内各分支机构摸排辖内的地势低洼地带、水淹事故多发区域,制作涉水风险地图,并联合本地保险公司对低洼地带进行值守。《金融时报》记者还从广东银保监局了解到,广东银保监局辖内财产保险机构已通过手机发送超过12999万条预警短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推送预警信息超过865万条。
在保险业协助各地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的过程中,先进科技手段的应用也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在浙江,人保财险推出“浙江人保智能水浸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对低洼地段、涉水高风险厂区实行智能监控和自动预警,提升水淹灾害的快速响应能力;结合智能车牌识别工具,车险查勘员可以快速对客户进行识别,即时通知并帮助客户转移车辆,有效达成风险预防和风险减量的目标。平安产险则通过鹰眼系统灾害预警平台(DRS)筛选目标客户,第一时间将中央气象台灾害预警信息发送给客户;根据灾害范围对客户进行风险性分级,筛选出全省事故高发地点373处,发布低洼易涝路段信息与行车注意事项,并在重点路段派驻现场引导处理人员;风控人员在对企业回访时,利用红外检测设备,对客户标的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全面体检。
在灾害发生后,做好保险理赔是缓解群众损失、支持灾后重建的重要举措。《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应对汛情、灾情,多家保险公司都迅速启动了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并及时拨付理赔款项,以做好防汛救灾期间的保险保障服务。在前述茶企负责人所在的歙县,洪涝灾害使当地企业损失惨重,中国太保当地分支机构第一时间赶赴理赔现场查勘,并在全省抽调有经验的理赔人员驰援歙县,救灾抢险,并第一时间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协助企业恢复生产。
突如其来的大水也让江西上饶玉山县岩瑞镇的种粮大户徐春云坐卧不安,“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作为当地首个全机械化种植水稻大户,持续强降雨和上游来水的叠加影响给他承包种植的农田带来了巨大损失。在接到报案后,太保产险当地分支机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工作小组通过“e农险”应用程序及无人机、卫星遥感技术进行查勘核实受损面积及受损程度,启动理赔绿色通道,直接核定赔款19.36万元,在24小时内就把理赔款打到了徐春云的账户内,徐春云说这是给他送来了“定心丸”。
在防汛救灾中,不仅要支持受灾的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更需要对贫困地区和受灾困难群众给予帮助,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在甘肃静宁,部分乡镇最大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造成18个乡镇共计150余户农户房屋财产受损,预计损失金额达百万元。灾情发生后,大地保险当地机构第一时间联系静宁县金融办向各乡镇发出“防返贫保险”参保农户报案的通知,同时,抽调全辖理赔骨干组成7个工作小组,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流程,迅速对此次暴雨受灾“三类户”(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和未脱贫户)财产损失开展实地摸排工作,确保让保障对象尽快获得救助补偿。
洪涝灾害风险如何应对
不难看出,保险保障功能在此次防汛救灾中得到了体现。但面对灾情造成的巨大损失,如何更好地应对洪涝灾害风险更加值得业内外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是包含洪水责任的,但由于这两个险种特别是家财险的覆盖面较低,使得洪水造成的损失大都需要居民自己来承担,没有得到保险赔偿。未来,公众需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保险意识,保险公司也需要优化产品,创新销售渠道,提高分散性业务的可及性。”
除了作为普通风险,可通过车险、农险、企财险、家财险等险种获得保险保障外,作为巨灾风险之一,巨灾保险也是可以应对洪涝灾害的保险手段。近年来,多地在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实践时就已经将洪水列入保障责任范围。例如,在最早启动巨灾保险试点的深圳,其巨灾保险的救助保障灾种就包括暴雨、洪水等灾害以及上述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而广东率先落地实施的巨灾指数保险也在此次防汛救灾中发挥了作用。据广东银保监局介绍,强降雨触发广东多地市的巨灾指数保险赔付,全省巨灾保险预计赔付2.9亿元,已完成赔付2.17亿元。
此前,由于地震在过去大多数保险产品中均属于除外责任,所以为了补足保障缺口,我国巨灾保险首先从地震巨灾保障上破题。但记者采访业内专家了解到,洪水造成的损失远超过地震,我国洪水灾害的时间与各江河主汛期相对一致,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时间性和规律性,大部分地区都会受到影响,保障需求潜力巨大,但同政策性农业巨灾保险和地震保险相比,我国洪水保险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保险覆盖面也较窄,洪水保险的发展显然大有可为。
《金融时报》记者还注意到,针对洪水巨灾保障尚存不足,业界已经在产品供给侧有所行动。今年4月,上海保交所就上线了由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部分成员联合开发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台风洪水巨灾保险产品。该产品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门窗屋顶等室内附属设施以及家庭室内财产,在发生台风灾害、洪水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时,造成一定损失的,可以获得赔偿。在保险金额方面,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的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城镇住宅最低保额为每户5万元,农村住宅最低保额为每户2万元。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的保险金额按比例分配,家庭室内财产为可选保障,保险金额不超过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保险金额的20%。居民既可以通过部分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共同体成员公司的营业网点线下投保,也可以通过以上公司的线上渠道进行投保。
巨灾保险制度仍待完善
事实上,我国的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应急管理部公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台风、干旱、地震、地质灾害为主,森林草原火灾和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2019年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我国1.3亿人次受灾,909人死亡失踪,12.6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9256.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0.9亿元。
显然,更好地满足各地区群众差异化的巨灾风险保障需求,推动国家巨灾风险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加快推动开发包含地震、台风、洪水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产品,来为社会应对巨灾风险提供丰富可靠的保障手段。银保监会近日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形成的社会风险保障需求,及时开发保险产品,增加巨灾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供给。
曾经,保险赔付金额在汶川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占比不足1%,刺激了国内巨灾保险加快发展脚步。从近年来发生的灾害情况来看,国内保险业巨灾险赔付金额在灾害造成损失中的比例已有明显提升,但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巨灾保险在深度和密度上都依旧存在巨大的提升空间。
朱俊生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除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部分成员联合开发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台风洪水巨灾保险产品外,目前的巨灾保险主要限于地震,尚不包含台风、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因,保障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因此,要推动包含更广泛灾因的巨灾保险出台,进一步丰富巨灾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尤其是可以考虑尽快将洪水纳入巨灾保险保障内容。”
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也表示,下一步,建议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地震、洪水、台风等巨灾保险的支持政策,支持指导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特点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普及,更好发挥保险在地震、洪水、台风等巨灾中抗灾救灾的作用。
推进巨灾保险发展,不仅需要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提升公众对巨灾保险的需求,也需要建立包括再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保险公司对于巨灾风险的承担能力。“由于地震巨灾保险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财政如何在巨灾保险制度中承担适宜的责任尚有待进一步讨论,此前《地震巨灾保险条例》没有按时出台。建议尽快出台包括洪水巨灾保险在内的《巨灾保险条例》,完善巨灾保险立法,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朱俊生还建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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