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相关立法工作,以地震保险共同体为基础,不断扩大巨灾保险的灾因种类、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助力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
我国是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6年,原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民生优先原则,选择分布广泛、危害严重、关注度高的地震灾害为突破口,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成立由40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地震保险共同体”)。2019年,银保监会组织相关部委成立地震巨灾保险立法联合调研组,赴四川、河北等地开展调研,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立法,完善制度顶层设计。
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地震保险共同体累计为1079.07万户次居民,提供4422.28亿元的地震巨灾风险保障,实现保费收入3.49亿元,累计预计总赔款金额6500万元,已支付赔款5591.12万元。其中,在2019年四川宜宾珙县、四川自贡、吉林松原、四川宜宾长宁县的4起4.7级以上地震中,地震保险共同体预计总赔款金额5500万元,已支付赔款5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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