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前两个月保险业原保费收入同比增19.9%

2019-03-27 10:44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本报讯 中国银保监会3月25日公布的保险业经营情况显示,1至2月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1638亿元,同比增长19.9%。

  具体来看,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17亿元,同比增长8.2%;寿险业务8261亿元,同比增长19.7%;健康险1263亿元,同比增长44.3%;意外险197亿元,同比增长27.5%。

  前两个月,保险业提供保险金额999.01万亿元,同比增长4.8%;保单件数37.77亿件,同比增长8.6%。

  在赔款和给付支出方面,1至2月份,保险业共赔付2240亿元,同比下降0.7%。具体来看,产险业务赔款934亿元,同比增长13.3%;寿险业务给付918亿元,同比下降18.5%;健康险业务赔款和给付340亿元,同比增长28.9%;意外险业务赔款28亿元,同比增长17.4%。

  截至2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为188545亿元,较去年年底增长2.9%;资金运用余额为167739亿元,较去年年底增长2.2%。其中,银行存款25238亿元,占比15.0%;债券56818亿元,占比33.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20987亿元,占比12.5%;其他投资64696亿元,占比38.6%。(付秋实)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