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指出,当前,保险业激进经营和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转型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业务结构优化,保险保障功能增强。偿付能力指标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较高位运行,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有所降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保险业抵御风险的基础不断夯实。
具体来看,2018年四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4%、235%和282%。经审议,104家保险公司在风险综合评级中被评为A类公司、69家被评为B类公司、2家被评为C类公司、2家被评为D类公司。
会议还指出,保险业当前风险总体可控,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增大,保险业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仍然存在。
会议强调,银保监会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着力构建偿付能力风险分析监测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努力引导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付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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