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四险企获批发资本补充债 保险业融资渠道渐呈多元化

2019-03-15 11:4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讯 3月14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同意中国人寿、平安产险、珠江人寿、百年人寿等4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这4家保险机构都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不超过:350亿元、100亿元、35亿元、20亿元。

  资本补充债券是近两年来保险机构融资的新工具之一。据粗略统计,2017年仅有3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规模不超过170亿元。但到了2018年,共有8家保险机构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合计规模不超过495亿元。

  目前,保险机构补充实际资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增加盈利和留存收益、增发普通股和优先股,以及发行有转股性质的长期债务(如次级债、资本补充债、次级可转换债)和应急资本协议等。

  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缘何成为保险机构融资的“新宠”?有投行人士分析称,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门槛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保险机构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流动性大,同时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加活跃。

  但是,并非所有保险机构都能获得发行资本补充债的资格。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机构,必须满足以下几项要求: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根据银保监会要求,上述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的4家保险机构,应在获得主管部门的发行许可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黄蕾)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