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严禁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或变相修改条款、费率水平;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等。
业内人士表示,对中小险企来说,价格恶性竞争其实是“慢性死亡”,只有将主要精力放到运用保险科技、创新产品上,市场才能走入良性循环。《通知》与此前监管层要求财险公司严控产品、费率“报行合一”的思路一脉相承,旨在进一步遏制车险恶性费用竞争。
严格落实“报行合一”
“此次银保监会进一步发力车险监管,可能与去年下半年施行的‘报行合一’政策相关。”某沪上财险公司人士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
据悉,所谓“报行合一”是指险企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需要与实际使用的费用保持一致,从某种意义上,就是要求行业进行价格自律。但从实际情况看,“报行合一”施行难度不小,争议也大。部分行业人士认为,“报行合一”方案由大型财险公司提议,行业自律带来的效益红利将更多偏向大公司,中小公司的生存空间或进一步受到挤压。事实上,在施行近半年来,已有不少财险公司在运营中悄悄打破费用限制,手续费“价格战”有重燃战火之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车险市场“价格战”是行业顽疾,主要原因是产品高度同质化,缺乏有效竞争手段。“财险公司若以‘活下去’为目标,定价亏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其次,不少财险公司资本过剩,存在做大规模的冲动。再次,从博弈的角度看,一旦个别公司采取行动,其他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通常都会跟进定价。”
记者了解到,价格目前的确是车险市场的“指挥棒”。保险经纪代理人李女士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现在买车险的渠道很多,投保人通常会了解各渠道信息后进行比价。很多投保人看哪个公司价格最低,就投哪家。“目前车险产品基本标准化,既然各家公司的产品都差不多,价格就显得非常重要。”
上述财险公司人士亦指出,车险价格竞争激烈,此前行业也曾努力自律,但最终成效均有限,《通知》的警示作用更强,或对此类行为产生更大的约束作用。“如果能够实现合理运营、科学厘定的话,中小保险公司还是可以做到‘报行合一’的。”
“严监管”倒逼盈利模式转型
与以往的行业自律不同,此次监管的惩罚力度明显增强。《通知》强调,各派出机构可在银保监会内网“部室导航-财险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专栏查询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相关材料。在查实财产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后,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限期修改等监管措施,依法对相关财产保险公司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去年底,中保协发布的《关于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鼓励相互举报,各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对违约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材料应确保证据链完备、可确认实质性违约。违约行为一经确认,由中保协向银保监会进行报告,并向违约主体(公司总部)发出《违约及整改意见通知书》,公司须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或申诉。
上述财险公司人士表示,今年或将是车险市场的监管大年,中小公司应积极面对。“短期来看,中小公司经营压力的确很大,但长期而言,这也许是件好事。一方面,车险市场拼价格的盈利模式无法长期持续;另一方面,此次中小型险企规定的手续费率上限较大型险企更高,还是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如果不进行管制,价格上的恶性竞争对中小险企来说,也是‘慢性死亡’。如此一来,或能倒逼企业认真开发产品,将重心放在研发差异化产品上。”
郭振华表示,对消费者来说,价格战也是一把双刃剑。“投保人当然希望保费越低越好,但是‘价格至上’,既不看公司品牌,也不看服务质量,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有些保险公司虽然投保时让利很多,但其实是‘赔本赚吆喝’,等到真的出险了,就有了少赔的冲动,可能会想方设法拖延赔款或少赔款,提供的服务品质往往不能令人满意。”
申万宏源证券研报指出,德国、日本等成熟市场车险改革的成功原因,是在市场充分竞争下公司发挥自身特色。未来,在监管引导下,市场将逐步从比拼手续费转向比拼客户服务能力、风险筛查能力、科技实力。
业内资深专家对《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车险企业要想完全解决“价格战”问题,只有通过科技赋能,创新产品。“如果车险产品不再同质化,而是精准定价、各有特色,市场主体才会都有赚头。比如,通过保险科技手段,捕捉消费者行车大数据,判断驾驶习惯,把差异化定价真正做到位,自然会吸引消费者。又如,能够精确筛查出车险骗保人群,也会给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降低定价。此外,中小财险公司还可尝试‘换道超车’。传统的车险业务已是‘红海’,但一些专业领域如新能源、电动汽车、共享汽车、工程车辆等仍是‘蓝海’,有待挖掘。”(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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