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防治自然灾害需健全巨灾保险市场体系

2018-10-15 11:00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地貌复杂、人口众多,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灾致贫现象时有发生。尽管我国高度重视对自然灾害的防治工作,但总体防治能力仍处于较低水平。专家普遍建议,应当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健全完善巨灾保险市场体系,以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自1998年颁布《防震减灾法》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巨灾保险以来,我国巨灾保险市场已发展数十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防治自然灾害的意识也在加强。近年来,我国巨灾保险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开展多年的农业巨灾保险进一步完善,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成立,深圳、宁波等城市也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这些都意味着我国巨灾保险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

  尽管有国家政策的鼓励,但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创新仍满足不了自然灾害防治的需求。一方面,这与保费率和赔偿额有限有关,因为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损失较为惨重。投保人连续数年上交保费,赔偿额如果不足以弥补损失,那么就无法调动投保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部分灾害多发地区人们的巨灾保险意识依然欠缺,存在侥幸心理,而在灾害发生后则过度依赖政府补偿。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虽然我国目前还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立法来推行地震、洪水、台风保险等,但已有的财产保险包含台风、洪水等保险责任,如果能够推广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同样能够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这也是发展巨灾保险的重要途径之一。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发布的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份,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839.2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866.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627.4亿元。

  如此巨额的经济损失也凸显出巨灾保险的重要性。今年台风“山竹”“温比亚”过境后,保险公司的积极响应和行动,一方面体现出保险在分散和补偿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其高效的查勘、定损效率以及组织农业专家深入灾区指导农户开展自救,也为灾区恢复生产和降低损失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对比发达国家巨灾保险的发展程度,我国仍处于较为低级的阶段。庹国柱认为,应当借鉴国外巨灾保险市场发展经验,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巨灾保险运作模式、保障范围、风险控制等。同时,通过公共财政补助和商业保险“双结合”的方式,逐步引导群众提升巨灾保险投保意识。

  另外,目前,我国巨灾保险试点地区的巨灾保险资金多来源于财政资金,渠道较为单一,应当逐步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巨灾保险,健全自然灾害的损失和风险分担机制。

  在充实巨灾保险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有不少保险机构和地区试图通过再保险或相互保险机制进行设计,以实现巨灾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8月份,中再巨灾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开业,这是我国首家专注巨灾风险管理的金融科技公司。事实上,在很多保险公司看来,虽然巨灾保险业务风险大,但是通过再保险机制,可以提升巨灾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这也是建立健全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新的课题和重要方向。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巨灾保险作为巨灾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当发挥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频发的自然灾害时刻提醒人们,需加强风险防控和保险意识。加快巨灾保险发展步伐,从政府层面来说,应加强巨灾保险的宣传推广工作,增强群众风险保障意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从保险机构层面来说,应尽快提升巨灾保险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因地制宜设计合理的保险产品。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