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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8-07-16 17:15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银保监会今天下发《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市场准入、任职资格、从业人员、经营规则、市场退出、行业自律、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保险代理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对于备受市场关注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征求意见稿》明确以下四类人不得聘用:一是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二是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期限未满;三是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5年内具有其他严重失信不良记录;四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从业只需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为其进行执业登记,但只限于通过一家机构进行执业登记。 一旦变更所属机构,新所属机构应当为其进行执业登记,原所属机构及时注销执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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