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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掉进互联网伪保险产品的“坑”

2018-01-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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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的互联网平台销售公众人物“恋爱险”,以在一定期限内公众人物是否保持恋爱关系为赔付条件。经核实,公众人物“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不符合《保险法》规定,也不是由保险机构开发和销售。消费者购买公众人物“恋爱险”,会面临缺乏法律保障的风险。

  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示:保险消费者要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保险产品、项目;购买保险时,认真核实是否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保障内容,注意识别真假保险,选择合法保险产品。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赌博、诈骗,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颇具争议的奇葩险种,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识别。市场上的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且很多险种提供定制化“套餐”,微信、支付宝就可以转账。但实际上,有些公司并不具备资质开展业务。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推出的所有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需要报中国保监会审批或备案,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保险公司可以任意推出、销售一款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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