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四十次工作会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截至三季度末,纳入本次会议审议的167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比上季度末下降1.7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比上季度末下降0.7个百分点,显著高于100%和50%的达标线。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247%和331%。另外,对这167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价结果显示,A类公司112家、B类公司52家、C类公司1家、D类公司2家。
会议认为,保监会“1+4”系列文件引导行业回归本源、转型升级取得阶段性成效,人身险长期保障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万能险占比逐步下降。截至三季度末,167家公司实际资本合计3.2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1282亿元;综合偿付能力溢额1.9万亿元,较上季度末增加720亿元;人身险公司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238%,较上季度上升0.2个百分点,近两个季度实现连续上升。总体来看,保险业各项主要指标运行平稳,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升。
会议强调,保险业当前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抓好“1+4”系列文件的贯彻执行,严密防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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