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同时开展试点工作。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成为首批入围该业务的险企。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举措。据介绍,新材料性能、技术、工艺等直接影响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下游领域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下游用户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风险,客观上导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产与应用脱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试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是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可以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
据悉,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的受益方。而用于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试点险企按照保监会要求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原则上不超过3年。
根据试点要求,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
下一步,保监会将发布示范条款,相关保险公司应统一使用示范条款开展承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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