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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公司应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7-07-07 12:1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防范潜在风险,保监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测资金流向,全面掌握底层基础资产状况。
        当前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中存在关联关系难以识别、交易结构复杂多变、关键环节审核责任不清晰等乱象,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风险不断显现。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且指定一名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人,成员应当包括合规负责人等管理层有关人员。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内部程序审批,最终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通知明确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追溯穿透至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实际权益持有人,下溯穿透至底层基础资产包含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联方资产,并且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所形成的关联方与保险公司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也纳入监管。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违规关联交易或存在潜在风险的关联交易,保监会将采取公开质询、责令修改交易结构、责令停止或撤销关联交易、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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