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办事服务 专题专栏

保监会:扩大险企自主定价权 下调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

2017-06-12 10:32
来源:新华网
  9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据了解,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安全记录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经过本轮改革,保险行业商业车险赔付率可能提高3.6个百分点。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5.3%,显著提高了消费者获得感。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
  下一步,保监会将加强保险公司车险总和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的等指标的回溯分析,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其网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文章来源: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

        2.凡本网站注明“文章来源:***”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至其他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或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