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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请为您的保单做个“年检”

2017-04-12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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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人们热衷购买各类商业保险的同时,不少人却对自己所购买的商业保险相关权益条款一知半解,有人错过了续缴保费的时间,有人购买了保障功能重叠的产品,有人甚至忘记领满期金或红利……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楚天都市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相关保险机构,专业人士建议,投保者不妨将每年的年初固定为保单的“年检”时间,这样既可以掌握自己的保单现状,又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

  及时缴费 谨防保单失效

  陈先生在2008年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缴费期为20年,同时附加了一份住院医疗险。刚开始几年,陈先生一直按时缴纳保费。2015年底,他被公司外派出国,他也从此与保险公司失去了联系。直至他回国后,他向保险公司打听,才得知自己的保单已经失效了,追悔莫及。

  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业务经理陈薇告诉记者,保单失效的情况屡见不鲜。长期缴费的保单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期,60天后仍未缴费,保单就会进入失效期。需要指出的是,超过两年的复效期,保单就真正失效了,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具体情况退还现金价值给投保人。

  保单失效后,投保人也可申请复险。保单申请复效时,投保人必须一次性补交保单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复效利息等。此外,陈薇还强调,商业保险公司为控制风险,出于成本的考虑,有理由要求投保人重新体检。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承保条件,保险公司还会做出拒绝复效的决定。

  及时领取收益 避免贬值

  2008年,金女士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每年缴纳保费6044元,缴费期20年。根据合同约定,如有需要,金女士每两年可以领取3200元的生存金。然而保险合同到手后,金女士将合同束之高阁,甚至忘记了领取生存金这事。直到今年准备购买另一份保险时,才发现账户里还有一万多元的生存金没有领。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国际财务理财规划师高艳玲告诉记者,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先寄送满期金通知书或生存给付金通知书提醒客户领取,但是仍有不少投保人因为种种原因忘记或错过领取。“多数生存金是无法生息的,所以最好是按时领取,可以拿着生存金做其他的投资,不然放在账户里只能等着贬值。”如果错过领取,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看是否可以在以后的一些领取项目中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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